1.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东旭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7月,蒋东旭借带队参加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现场快速检验培训班学习之机,未经请示报告,擅自提前启程绕道到黑河市边贸市场和五大连池风景区旅游,并审核报销同行4人旅游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补助费等共计7122元。2018年3月,蒋东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由参与人员全部退赔。
2.南部县东坝镇马蹄岭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庭泽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7月1日,马蹄岭村召开“七一”庆祝大会后,经周庭泽提议并安排参会的村组干部及党员共15人先后在东坝场镇某饭店和某茶楼吃饭、喝茶,花费共计1984元。事后,经周庭泽、时任村主任周廷成、村文书付金秀、时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周绍学、纪检员陈洪贵共同研究决定,以15名党员学习务工补贴的名义在村账中报销,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周廷成、付金秀、周绍学和陈洪贵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处理。2017年11月,周庭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责令参与人员退赔。
3.江安县水务局留耕水务站站长徐永波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5年1至7月,徐永波作为江安县“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建设管理组第4组成员,在负责大妙乡建塘村、召岩村、下马村项目监管和验收工作中,先后4次收受施工方负责人柯某、曾某等人所送现金共计12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2月,徐永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4.巴中市恩阳区渔溪镇党委书记胡晓,原党委副书记、镇长李伟违规无偿使用辖区内企业车辆问题。2016年2至12月,胡晓、李伟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分别长期无偿使用辖区内某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和某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车辆,用于公务和上下班出行,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7月,胡晓、李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使用车辆已归还。
5.雅安市名山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荣喜违规操办宴席问题。2017年8月和9月,胡荣喜在未按规定申报和备案的情况下,以生育二孩名义分两次操办宴席共35桌,收受30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32万元。2018年2月,胡荣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6.康定市民政局原局长降措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2014年和2016年,康定市民政局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向全局在职公务员全额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共违规超标准发放12.22万余元。2017年8月,前后任分管副局长钟洪武、巴登让布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9月,时任局长降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副局长陈梅,前后任纪检组长戴武、石头分别受到谈话诫勉处理。违纪款已全部清退。(四川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