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解决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市崇明区从第二轮巡察开始,要求6家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被巡察单位党委(组)将巡察发现的问题以清单方式印发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由班子成员逐条认领,并认真撰写发言提纲。针对专门问题,党委(组)主要负责人还与分管班子成员深入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同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研究,认真消化吸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责任清单,落实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主体。
领导班子成员以问题为导向,对照党章和党纪党规等要求,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刻剖析根源,亮出整改措施。巡察整改工作被列入各相关单位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坚持举一反三,推动面上问题一起解决,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监督小组以定期例会、情况通报、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等方式,督查各牵头领导和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上海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