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纪委监委出台旗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实施细则,将党内监督职责与监察职责相结合,为派驻机构开展党内监督、监察提供制度依据。
细则分为总则、监督的重点内容、主要措施、保障措施、工作责任以及附则等六个章节,共计三十四条。细则既列明了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一岗双责”“三务公开”等10项监督重点内容以及参列会议、廉政鉴定、信访处理等13种监督措施,又明确派驻机构履行监督的工作保障和后勤保障,进一步厘清派驻机构职责,理顺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被监督单位的关系。
细则规定,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细则的出台既给予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又让其充分发挥“驻”的优势,为履行好监督职责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基础。(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