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龙陵县积极推动派驻与巡察联动,将派驻机构工作与巡察工作相结合,提升监督工作成效。
派驻机构认真研究梳理工作方案,对照工作重点和问题,通过及时走访调研,对所监督单位的重点工作、廉政风险点等情况进行具体摸底排查。巡察组在进驻被巡察单位前,收集和听取派驻机构意见和建议,做到有的放矢。巡察组进驻后,派驻机构及时提供被巡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廉洁纪律、监督执纪等基本情况,将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与巡察组进行相互印证、相互比对,进一步核查真实性。
巡察反馈后,派驻机构根据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意见,及时跟进,督促检查驻在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并会同巡察组共同督办、督查。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格核实、分析研判,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进行处置,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好巡察监督“后半篇文章”。(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