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津市河东区纪委监委持续下功夫,不断强化派驻机构“前哨”之责,监督“探头”作用得到初步彰显,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
抓干部管理。制定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综合考虑被监督单位实际状况、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经历和监督执纪业务能力三方面因素,进行人员选配,做到人岗相适应。严把干部“入口关”,特别是政治关,严格进行组织考察和人事档案审核等工作。同时,重点加强业务培训,在增强学习能力、监督执纪能力、执行力、改革创新能力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派驻机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质量。
抓监督考核。建立与派驻机构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建立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双月例会汇报制度和双周书面汇报制度,做好指导服务。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抓派驻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强化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和干部考核,由区纪委监委案管室牵头,相关部室配合完成对派驻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情况的考评。健全结果运用机制,把履责成效作为干部选拔、表彰奖励、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天津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