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新安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实行巡回监督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巡回监督模式,进一步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
这是在全县纪检监察综合派驻机构改革基础之上,为进一步有效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做出的切实有效的举措。巡回监督组,采取实地察访检查、与被监督单位人员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督查机动灵活,由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指挥,不规定时限,不固定单位,即可快查快办,也可常查深挖。
进行巡回监督,最重要的是能够强化对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因派驻时间长,出现“因熟而腐”的现象。同时,也是对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的“再检查”,是对派驻监督的一种有效补充。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组成2个巡回监督组,对15个派驻纪检机构进行常态化、不间断监督检查,通过发现整改问题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工作流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前哨”作用。(河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