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昌江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融合”的理念贯穿始终,持续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加快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形”的重塑、“神”的重铸。
以纪法互学补短板。“贪污贿赂案件常见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这三种……”在昌江县纪委监委开展的第五期“讲纪说法”课堂上,转隶干部何立贤结合自己转隶前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经验,为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送上了一份职务犯罪知识普及“大餐”。这也是县纪委监委以经验交流的形式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感情、业务和工作融合的一个缩影,通过安排各室(组)业务骨干和转隶干部轮流授课,补齐了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的短板,促进了工作流程磨合,浓厚的学习氛围也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底气和干劲。
以混搭合作提能力。通过将12名转隶人员分别按专业特长、学历层次、工作意愿安排到各内设机构,实现转隶人员和现有人员交叉配备、优势互补,做到人岗相适、纪法贯通。通过“混搭”的形式,使转隶人员快速熟悉纪律审查业务,也为监察调查工作带来新思路和新举措,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今年前4月,昌江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96件,立案70件81人,结案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8人。与上年度同期比,立案件数上升192%,结案件数上升52%,处分人数上升94%。
以党建活动促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主体作用,及时划转转隶人员组织关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转隶工作同步抓,以思想融合促进理念、感情、工作上的全面融合。在昌江县纪委监委办公区党建公开栏,“党员标兵”展示窗口已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是县纪委监委开展的每月“党员标兵”评选活动,目的是为了让纪检监察干部“比”有对象、“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超”有目标,通过树立起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标杆”,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比学赶超”,形成“典型在身边,人人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当前,监察体制改革迈入持续深化的阶段,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自觉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通过塑‘形’铸‘神’,真正达到‘形’‘神’兼备、合心合力。”昌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