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诸城市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落实线索共享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形成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
诸城市出台并严格落实《关于行政执法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案件暂行办法》,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发现党员、公职人员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结后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由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统一管理,案件审结后,处理情况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部门。
为推动工作落实,先后召开3次工作会议,山东省诸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司法机关、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同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形成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
诸城市纪委监委定期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进行专门监督检查,要求明确职责、强化措施,严格落实案件通报和移送制度,着力构建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机制。今年以来,诸城市纪委监委已接收司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3条,行政执法部门移送问题线索5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张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