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纪工委坚持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确保以案促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近期,高新区纪工委严肃查处了关堤乡庄岩村村委委员曹殿庆等人违纪问题。曹殿庆在负责发放庄岩村低保银行卡过程中,未给低保户曹金枝发放,并将曹金枝银行卡内低保款6586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党员孙炳恒因病向曹殿庆借款,曹殿庆将曹金枝的银行卡转给孙炳恒使用,孙炳恒在明知曹金枝银行卡内为低保款的情况下,仍将剩余1691元用于个人开支。今年1月,曹殿庆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孙炳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查处该案后,高新区纪工委采取五个“必须”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一是必须做到现场宣读。为起到更好震慑效果,使村内党员干部受到更加深刻的现场教育,纪工委人员到发案单位组织会议现场宣读处分决定,并组织党员干部现场交流体会,二是必须做到整改到位。向发案单位的上级分管部门发放《以案促改通知书》,同时附带处分决定书、个人检讨书等相关材料,要求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三是必须做到警示教育。在面向社会指名道姓公开曝光的前提下,要求关堤乡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对照各自岗位风险点,查找漏洞,切实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警示、以案明纪。四是必须做到深入剖析。要求全面排查政治教育、监督制约、机制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找症结、挖根源、建台账。五是必须做到定规立制。要求发案单位上级分管部门建立《低保资金核查监管制度》,建立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河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